法律问答

我是公司股东,公司是认股制。我前期认购了50%的股份,但接下来的50%我交不了。接下来的50我能不交吗?你好,我是公司的股东。公司是一个订阅系统。前期认购了50%的股份,接下来的50%可以不交吗?

2021-03-29 01:47: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首先看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是否有规定;
    2、如果章程没有规定,可以要求转让给对方;
    3、如果对方不同意转让给外人,也不同意购买你的股份,你可以在书面通知对方后,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你可以转让股份给公司外的人。
  • 具体要看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 你说的情况是大股东侵犯公司利益,属于股东侵犯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返还给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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