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精神残疾二级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7。

2021-03-29 05:33: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司法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
  •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 4级残疾证有税收优惠和减免规费的优惠: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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