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如果父母一方阻挠另一方探望子女,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3-29 07:12: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不满两周岁,原则上是判给母亲的,关于财产分割,原则上双方是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人一半,但是有过错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以下条件;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争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处于某种原因,不允许另一方见孩子,出现这种情况,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或一方拒绝另外一方探视孩子时,另一方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判决后,一方仍不履行判决内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有探望权的一方如果行使探望权受阻,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派执行人员陪同该方行使探望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如果仍然受阻,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取消另一方的抚养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