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从4月份上班至今,没签合同,沒买社保。现公司要跟我签合同,日期为4月份,请问我签吗?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是旅游大巴车司机,我不确定能在公司做多久。请赐教!!!

2018-12-30 03:03: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
  • 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和辞职时的补偿金。没缴纳社保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不与劳动者签合同;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补缴社保.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
  • 你好!据你所述,回复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四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2003年2月就到该公司工作,而该公司在2011年8月才与你签订为期5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你可要求公司给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某天你因身体不适上厕所时间较长了一点,公司就以此事为由,要“要处罚你!不要你这样的员工”,这是错误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请问,你违反了上述的那一条规定?公司又是根据哪条哪款来处罚你、辞退你??如果员工因身体不适蹲厕所时间长了一点就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话,那么企业领导不关心员工疾苦,对他们的疾病不闻不问就正确吗?如果说是公司的规章制度有规定,请问公司,你这些规章制度通过公司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了吗?又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吗?你的这些规章制度又是否上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因此,我认为,公司没有理由处罚你,而应该关心你;更不能辞退你。
    3、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按照劳动合同的要求,对你的岗位早已有约定,现在公司要把你调换到另一岗位,这是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这必须征得你的同意,如你不愿意,就不能变更。因此,公司在你不愿意的情况下,单方把你调整到另一岗位,是错误的,由此给你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公司全部承担!
    4、现在你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如果公司强行辞退你,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假如公司没有为你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你还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缴。 6,你现在千万不能再主动提出辞职,否则,你将得不到赔偿。 建议你在当地请一位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律师帮助你,并及时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也直接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至到人民法院起诉该公司,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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