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拿了10万彩礼给女方,女方拒绝结婚。我可以走法律吗?

2021-03-29 08:14: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 已结婚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话是需要退还彩礼的,法定的需要退还彩礼的情形有: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定的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注意不符合以上条件,还有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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