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住宅交易纠纷。在合同上签字,第一次付款,暂时没有户口。房价上涨,原房东要求涨价,增加了3万元。我第一次付款,合同也签了。现在这样处理的话,能把房间按成本卖给我吗?合同上写着,因为价格上涨了,不卖的话就把房价的20%违约金还给我。房子在成都。

2021-03-29 08:55: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解除权人的一项权利,而不是义务,解除权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或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是否解除合同并不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当一方违约时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且继续履行合同,不因承担违约责任而免除其履行合同的义务;违约方也无权主张解除合同以逃避合同的实际履行。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你好:   根据您提供的基本事实的了解,并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本律师认为:   现在很多安置房都是集体权证,所以如果在你诉讼之前对方还没有取得独立的财权证的话,你要求交房的可能性就很小,但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获得双倍的赔偿。如果现在已经取得了产权证,那么还要区分情况,如果对方已将房产过户给第三人了,那么你也很难获得房产,而只能获得赔偿,如果没有过户而只是和多个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那要看谁的合同签订在前,如果你 的合同签订在前的话,你可以要求他交付房产。
    具体最好聘请律师,尽快诉讼解决,否则可能会比较被动。   以上法律建议,仅供参考。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提供相关材料,再与我联系。 祝你一切顺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 1,只要买卖双方签过字,合同就生效了,如果你们不卖房就构成违约了 2,既然合同已经生效,只要合同里约定了订金,并且对方已经缴纳(即使是由中介代为保管),则订金作为违约一方必须承担的责任,受法律承认和支持 3,“订金罚则”,是指如果买方违约不愿购买,卖方可以没收订金,不予退还;如果卖方违约不远出售,则应当向买方退还订金,并赔偿与订金数额相等的违约金给买方。 综上,如果现在你决定不卖此房,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合同中约定的订金数额(即使是中介公司代收订金,你们没有实际拿到)
  • 关于你提出的二手房交易卖方违约问题第
    一、你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因为合同能够履行;第
    二、要求对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这是你起诉的要求。一般来说法院会支持你的主张。关于违约金的高低问题,是法院的综合判断问题。只有在约定的过分高于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修正,这就需要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建议你尽快起诉到法院,防止一房二卖的情况发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