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公司工作了两年多。公司以不能支付工资为理由辞职了。现在工资还没有支付几个月,也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去劳动仲裁已经一个多月了。

仲裁
2021-03-29 10:4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进行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你可以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拖欠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会保险,协商不成提起劳动仲裁,如需法律帮助可随时与我联系。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资及垫付的费用。若有需要,及时与我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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