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法院已经判决,保险公司的赔偿不足以支付所有损失,双方事故责任分配后,应由所有者赔偿的部分,事故所有者以前替换的医疗费用法院判断事故所有者应该出来,事故所有者在地方,不便强制执行,伤员如何向交通警察队领取事故所有者支付的押金?

2021-03-29 10:5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肇事车主的责任有哪些?《道路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驾驶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
    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一)肇事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本人负责赔偿。

    (二)驾驶员并非车主的情况:

    1、车主是驾驶员的雇主。

    肇事驾驶员并非车主,车主是驾驶员的雇主,比如运输公司司机,出租汽车司机等。
    虽然驾驶员是实际控制的人,但是受雇佣合同的指派,为了雇主的利益工作,如果雇员在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雇员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错的,雇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雇员追偿。
    所以受害人可以向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要求赔偿,如果交通事故是驾驶员违章造成的,车主在先行赔偿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

    驾驶员并非车主,车主为雇主的,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但是并非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而是在办私事时候发生交通事故。
    如使用单位车辆接送子女上下学途中,帮自己拉装修建材等。驾驶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暂时无力赔偿的,应由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先行赔付,再向驾驶员追偿。
  • 若属于多支付的,可起诉要求返还。
  • 你好,交押金提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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