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朋友欠了几家银行的钱,现在还不了。最后会怎么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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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
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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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长期未还。是会追究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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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信用卡,会负刑事责任,如果是借钱不还,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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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