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店里工作了一整天。我不想自己做。老板应该给我工资吗?

2021-03-29 12:15: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遇到老板欠工资,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 1.根据劳动法,企业不能随意调动员工的职位。
    2.公司无权单方面调你的岗位,公司调动你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你协商达到一致,否则你可以不去新岗位,你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

  • 一、看合同是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就可以申请离职。第
    二、如果不是试用期的话,你要提前30天申请离职,否则会构成违约。第
    二、无论最终以何种方式离职,工资就是要正常发放的,否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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