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的孩子由男人抚养,他是过失方,我们商议离婚,我不需要任何财产,离婚协议书上写着孩子的抚养费由男人负责,我每次都有探视权,现在男人把孩子送到美国抚养父母和亲属,没有得到我的同意,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3-29 12:3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 您好:
    您这个问题我还没有亲手办理过,很抱歉无法给您准确的答复。我只知道,需要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再者,你的孩子是不是已经过了10岁,如果过了十岁,是应该征求其意见的。
  • 有外遇不代表一点财产也分不到,孩子判给一个人,另一个人需要拿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