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生了两个孩子,结婚期间出轨生了孩子,丈夫提出离婚,我还能得到孩子的监护权吗?我需要赔偿丈夫的精神损失吗?抚养费怎么分配?

离婚
2021-03-29 13:08: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夫妻感情破裂,依据《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从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出发,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