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结婚前父母送给儿子的房子,结婚后取女性的名字,离婚时,计算儿子和媳妇的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21-03-29 14:24: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婚后父母赠与财产分割的问题: 从你的情况来看,你父母为你们购置房屋出资是在你们结婚后,且当时没有明确表示这10万元购房款是赠与给你的。因此,这10万元应视为你跟你丈夫的共同财产。不过如果你能能收集到你丈夫有外遇的证据,证明他对婚姻的破裂有过错,那么你就可以作为无过错的女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是可以享受优待的。 法律条款:根据《婚姻法》第
    17、18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继期间因赠与所得的财产,只要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便应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 》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登记在女方母亲名下的房产属于父母所有,与夫妻无关,不属于夫妻离婚财产,不能分割。
  • 夫妻出资,房产记在儿子名下的,该房产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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