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这边是交通事故也是工伤,请了律师,请问不打官司律师费用是怎么算

2018-12-30 07:58: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物应当收取的报酬。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以下是有关沧州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作为原告代理人收费方式:
    1、普通收费:在收取基础费用12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一个阶段)1万元(含1万元)以下:免加收1万—10万元(含10万元):5%——4%,10万—50万元(含50万元):4%——3%,50万元以上:3%——2%
    2、风险收费:先收取2500-5000的基本费用,然后按通过律师服务得到的实际赔偿额的10-30%收取律师费。具体收取方式具体商定。?对于争议不大的,建议按第1项方式;对于有争议的,可以按第2项方式,不成功执行赔偿额不收取风险律师费;以最大化地维护您的权益。
    二、作为被告代理人(车主或司机或挂靠单位)收费方式:
    1、普通收费:一件2500---5000元
    2、风险收费:先收1500元基本费,然后按比诉讼金额减少的金额的10%-30%计算。
    三、作为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收费方式:一件2500-8000元。

  • 1、首先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获得如下赔偿:
    (一)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比2009年度增长
    7.8%)。 因此,你亲人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382180元。 该笔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支付。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伤者可以享受工伤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