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年10月起诉离婚,法院判断不离婚,至今我们已经分居两年了。我打算今年6月再次起诉。法院会宣布离婚吗?

离婚
2021-03-29 17:52: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但是,这个时间需要法院的确认。
      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可能性的,法院经过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
  •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法院是会支持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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