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有了外遇要离婚,男方不同意。
【2】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利要求过错方进行
损害赔偿。
过错方行为有:
1、
重婚;
2、有配偶与婚外异性稳定,持续,公开同居;
3、实施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提问者所介绍的女方,没有达到46条规定那样,因此女方还不能成为过错方。
【4】女方要求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可以去法院请求离婚。
如果男方还是不同意,法院第一次可能判决不离婚。
【5】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七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
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6】如果六个月后,女方又起诉要离婚的,法院很有可能判决离婚。
【7】男方现在不同意离婚,就要以诚信对待女方,加强两人思想感情交流,多看对方优点。祝他们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