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现在哺乳期,合同是去年签的一年合同,保险也是去年二月份开始缴纳的,如果用人单位辞退我,我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多少钱?如果失业在家还可不可以享受失业险???补偿标准是什么???

2018-12-30 09:53: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因不同,赔偿或补偿不同,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的观点:

    1、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您,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您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2、若公司有违法原因,您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3、若公司与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您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的,离职后需要将社保和公积金转移手续,找到工作后再办理转移即可。
    社保的转移:
    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
    2、再将上述凭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社保卡到目前参保的社保局,同时填写一份《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3、资料提交后,通常45天左右完成转移。

    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1、公积金转移前提是,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
    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
    3、带着这张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4、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
  • 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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