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逃走了,和别人同居30天,是重婚罪吗?她丢下三岁的儿子逃走了,我们有共同生活的债务,我该怎么对自己有利,她想让我还债,离婚,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3-30 05:33: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超过半年以上,涉嫌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同居不等同于重婚。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法律上面,重婚和同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当然具体的构成也是不同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修正后的婚姻法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而新增加的禁止性规定。
  • 同居是否构成重婚关键看同居是否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生活。构成重婚罪情况有: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登记结婚;
    2、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3、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