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哥一行四人在债务纠纷中殴打人,用匕首刺伤对方的脚造成轻伤。我哥哥不是主犯,而是第四被告,我哥哥是过劳,拘留26天后接受保释审查,事故后我家也积极与对方协商,赔偿金的对方也在兰森上签了字。我哥哥不是主犯,而是四个人中最轻的,有一定的自首情节。我想问问我哥哥的情况能否缓期执行。

刑事辩护
2021-03-30 05:36: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你如果不满18周岁除外。如果没有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话,可以争取缓刑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  累犯不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还会判决的。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可见,取保候审后,公安局还要继续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
  • 可参考刑法第76条规定,在缓刑考验期内,只要犯罪分子未发生刑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这就意味着刑罚没有执行,自然不符合累犯制度所规定的“原判刑罚执行完毕”这一要求,故不能构成累犯,笔者认为,缓刑考验期满5年内再故意犯罪,应构成累犯,其理由: 缓刑不再执行的含义 缓刑是一项特殊刑罚制度。缓刑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刑事案件中,必须执行的量刑规则,对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情形时,就可以宣告缓刑。
    因此,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宽泛的监督、考察管理,是对“缓刑”的执行。缓刑期满即是对犯罪分子缓刑的“执行”完毕,从而决定原判刑罚是“执行”还是“不再执行”。如果确定“原判刑罚不再执行”,此时的“不再执行”不是指原罪不构成的不再执行,而是指已经构成犯罪,因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未违反刑法第77条的规定,而法律推定其已经接受了教育改造,达到了刑法的目的,不再需要再执行原判刑罚。
    故此时的“不再执行”实际是通过“缓刑的执行”已经得到了执行,是一种实质意义上的“执行完毕”的执行,与累犯制度所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的本质是一致的。 缓刑不是独立刑种 缓刑的性质不是免除刑罚,而是具有国家强制力、具有刑罚性质的一项刑罚制度,是将犯罪人放在自由状态中进行监督、改造。
    刑法中的“刑罚执行”,是指对犯罪分子所判处的刑罚的具体运用,而缓刑是刑罚具体运用的一种方式。因此,缓刑考验期满,就应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符合累犯构成要件。 缓刑的决定性条件 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在认定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仅仅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的一种客观可能性的推断,可能性并非现实性。
    事实上,近年来缓刑期满后又犯罪的现象逐年上升。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后,5年内又因故意犯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则说明该犯罪分子对前罪无悔改的诚意,未认真改造自己,主观恶性较深。
  • 自首不一定会判缓刑,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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