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司机给上司开车,发生交通事故,横穿马路的人死亡,司机没有喝酒,正常行驶,第三者的经济赔偿,保险以外的部分由谁赔偿?

2021-03-30 06:1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对驾驶人醉酒后驾车致受害人财产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损失不能免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首先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
    1、有争议需要交警部门查明事实出具责任划分认定书;
    2、本案还牵涉到雇佣关系人身损害,雇员有重大过错,可以减轻雇主的赔偿责任;
    3、火化需要死者家属同意。
  • 你好,交强险不赔偿的,交强险赔偿的是本车以外的人员,你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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