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9年8月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09年12月向法院立案,2010年3月9日开庭审理,为什么到了4月8日还没有收到法院的判决书?我已经和丈夫分居一年了。其中律师、司法所、法院等调停无效。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的判决书,离婚的可能性有多大,有多少判决的可能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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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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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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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成功率比较大。居住情况及收入情况一般法院会责令自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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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