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中了7了,企业一直沒有给签劳动合同书,正中间休过生育假,如今企业要解雇我,我劳动所得的赔偿是啥?感谢!要去劳动仲裁,都必须提前准备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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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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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是否在新闻报道上看到过或者自己亲身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入职新公司一段时间后,公司单方面提出过分的要求,如果这时候作为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员工可以提出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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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