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在2015年6月向我借了5.1万,7月3日写了借书,约定从15年7月1日到9月30日还清所有借款,不计利息。到今天为止,还剩下9千元以上,剩下的4.1万元不能追究。两年的期限快到了,据说借书的诉讼有效期是两年,超过两年,我可以提起诉讼吗?如果不能提起诉讼,应该用什么样的法律来偿还债务呢?谢谢律师!

银行
2021-03-30 10:07: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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