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肇事逃逸,接着被公安部门抓捕,如能积极主动索赔是不是还要承担刑事处罚?

2021-03-30 12:49:1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有法定的从轻情节的,可以从轻处罚。《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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