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家住长春)4.26日在北京中国特许展与北京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一个品牌进行了接触,5.16决定加盟单店并到北京与之签订协议,到了之后才发现此公司尚未取得特许经营资格,公司告知先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待公司取得特许经营资格补签特许合同,当时头脑发热便签了,并交了保证金和品牌使用费(其实是开店所需设备的钱,以品牌使用费的名义收取),先越想越不对劲,向单方面解除合同,请问这样做我会拿回我的钱吗?另外本人目前还是自然人,尚未办理任何营业执照,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商标
2018-12-30 11:47: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一般有3种:一独占许可。即在规定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人对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二普通许可。"薄利多销"的形式。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
    同时,许可人保留自己在该地区内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三排他许可:商标权人和被许可人使用的并行。在此种情况下,除许可人给予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外,被许可人还可享有排除第三人使用的权利。
    即许可人不得把同一许可再给予任何第三人,但许可人保留自己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权利。排他许可仅仅是排除第三方在该地域内使用该商标。
  • 商标使用许可手续费原则上由双方协商确定。常见的有这样几种计算方法:1,根据产品售价的百分比计算,通常为1%-5%;2,根据产品利润率计算;3,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一定数额计算。 以下因素是常见的影响许可费的主要因素: 1,商标的知名度; 2,商标的许可使用方式; 3,商标许可的时间、地域、商品范围;
    4、行业利润、前景

    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报送备案时,许可人应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按照规定缴纳备案费。关于商标使用许可手续费合同备案规费每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应向商标局缴纳规费300元。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可按照下列格式撰写: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商标许可合同。
    一、背景说明:
    本协议甲方准许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区域内享有普通使用所许可的商标的权利。本协议是一份普通商标许可协议。
    二、甲方与乙方特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特准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商标,使用范围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2、甲方特保证乙方是得到许可的公司,有权在中国的区域内(不包括港、澳、台)使用该商标。
    3、甲方同意乙方在指定的区域内使用该商标。
    4、甲方将已注册的使用在类上的第号商标,许可乙方在类商标证上核准范围内独占使用。
    5、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至于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7、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8、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9、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10、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许可人提供商标标识
    11、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12、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有一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乙方有权提出经济方面的索赔。
    13、纠纷解决方式:转交法院解决。
    14、其他事宜: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 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
    一、先工商局核名,一般3--5个工作日会出具核名通知书;
    二、再制作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材料提交至工商局审批;
    三、10个工作日后,再去工商局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四、执照领取后,需在当地公安部门备案刻章,包括: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都需备案;
    五、再预约银行,办理银行开户,拿开户许可证,完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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