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起诉我离婚。我不走怎么办?

离婚
2021-03-30 13:49: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家暴,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丈夫起诉离婚妻子不离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准予离婚,这时男方就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离的情况下,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后,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而一方仍想离婚的话,想离婚的一方可在六个月后,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