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人感情不好,性格分居两年,男人一直不见孩子,要求离婚同意离婚,但要求支付抚养费。否则,不离婚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3-30 14:18: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方不履行让另一方探望的义务的,拥有对孩子探望权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法律温馨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为了孩子,离异双方都应尊重探视权,合理行使探视权,努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健康环境。
  • 你好,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导致分居,协议离婚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离婚。
  • 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也就是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到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应该向被告所在地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