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家离婚协议上写的共同抚养小孩,未写金额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3-30 14:29: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不损害他人权益。
    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 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轮流抚养孩子的话,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轮流抚养,在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前提下,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轮流抚养孩子并就轮流抚养的期限作出约定。
  • 双方于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