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公司呆了一年,今年公司无缘无故地辞职了。我进公司的时候和公司签订了4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派人和我商量赔偿问题,能给我多少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30 15:46: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在用工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企业应该提前三十日通知你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才可以。如果单位不支付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企业不能无故解除合同的,违法解除得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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