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离婚一年多了,有个儿子他给我,离婚协议写的一个月一千的孩子抚养费,他头两三个月给孩子抚养费,现在他一年多没给我儿子抚养费了,我该怎么起诉要回抚养费

离婚
2021-03-30 17:37: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两种: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 对方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根据离婚协议向对方协商,如果对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有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无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与对方协商索要抚养费。如果对方拒绝支付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