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朋友借钱,没有立票据。只是通过短信联系还款时间,约定时间到期了,然而借款人不接电话不回短信。这种情况可否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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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贷款偿还义务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即在担保金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没有约定担保形式的,视为连带担保责任。
债权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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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信用卡有宽限期,只要宽限期内还上就视为正常还款,不影响信用。 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2013年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 一是要求成员单位为持卡人提供“容时服务”,为持卡人提供一定期限的还款宽限期服务,还款宽限期自到期还款日起至少3天;持卡人在还款宽限期内还款时,应当视同持卡人按时还款。
二是要求成员单位为持卡人提供“容差服务”,如持卡人当期发生不足额还款,且在到期还款日后账户中未清偿部分小于或等于一定金额(至少为等值人民币10元)时,应当视同持卡人全额还款,此部分未偿还金额自动转入下期账单。
还款日后一天还款属于正常还款,既不会影响个人征信也不会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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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条上有签名确认且有给付钱款的凭证,则可以证明双方之间有真实的借贷关系;
2、真实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3、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
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
债权债务关系
4、法律依据:《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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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