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双方承认的,在自制的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只有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方面可以不申请吗?如果在明政局定期签字的话就可以离婚了吧。不需要出示夫妻个人签字的离婚协议吗

离婚
2021-03-30 19:4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婚姻法19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及婚前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该婚姻家庭领域的财产约定,就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2、夫妻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于婚姻法17条及18条的规定。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7条、18条、19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55条、58条、59条、60条
  • 离婚协议生效时间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通过法院离婚,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进行反悔。
  • 如果您选择协议离婚,必须要提交离婚协议书,如果您选择诉讼离婚,不需要提交离婚协议书,应当携带的是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对方的户籍证明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