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两年有一个孩子十一个月了给了彩礼钱按照农村习俗办了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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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有共同生活且办理了结婚证的话,是不需要退还彩礼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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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我国《婚姻法》中相关规定表明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就是说,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
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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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共同生活,但是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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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