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几个月前离婚协议规定每月支付抚养费3500元,这笔费用占我收入的25%,孩子回到女性身边,当时答应了,但是发现抚养费太多,现在除了抚养费和其他费用几乎没有剩下,通过法庭要求减少抚养费到2500元的成功概率高吗?协商过,对方不同意。

离婚
2021-03-31 01:13: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律强制义务,当事人不得约定;而且,抚养权的真正权利人是子女,而不是任一方父母,故抚养子女的一方或双方不得通过约定来排除子女的抚养权利,否则是无效的。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夫妻共同财产,如无特别约定,一般平分,适当照顾为家庭付出较多的女性和弱者。
    2.至于这种协议有时得到民政部门的批准,则只能说明,
    一、民政部门人员的法律水平的确没有真正法律人员那么精深;
    二、此种争议问题其他部门或法律人员无法给出肯定答案;
  • 关于抚养费变更,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可以提出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包括给付抚养费的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情况。 可以申请减免抚养费的情形有:在给付抚养费的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收入降低等特殊情况出现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