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赠与房地产,已经回收了什么条件。

2021-03-31 01:33: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 赠与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地产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地产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赠与房地产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的税费;等等。
  • 房屋的赠予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赠与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并且是在办理赠与手续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不存在意识不清醒,未成年人被胁迫等情形。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房产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