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妈妈在5月11日晚被人手掐脖子晕倒在地上,昏迷了半小时才苏醒,120及时赶到把她送医院检查,CT结果显示脑梗,当时血压195的情况下,打人者请村干部前来医院把我妈妈劝回去,我妈妈说要告诉女儿情况,村干部说没什么大事就不用耽误孩子挣钱了,我妈妈相想想也同意不告诉我们,打人者承认他要承担所有医疗费用,但是当时还没来得及住院就被村干部接回去了,草率的协商解决此事,打人者只负担了检查费用,就要求我父母签字,当我们得知此事后立即问我妈妈是否有异常感觉,我妈妈说头痛耳痛,于是当天我立即从广州飞回来并电话村支书,村主任和社长,请他们出面把我妈妈送医院治疗,可是被村支书拒绝了,理由是这个案子已经结案了,他们不会再管。短短几个小时就急忙结案,这是打人者和村干部诱导我爸妈一步步走进去的圈套,当时我妈是在他们威逼利诱的情况下同意解决,刚刚解决完回家就发现剧烈头痛,中途我赶回来的途中多次电话求助村干部帮忙叫救护车,他们无动于衷,最后还是在我赶回家才送进医院治疗,医生说这么高的血压随时有生命危险,经过几天治疗后我妈妈病情稳定,现在过几天就可以出院静养了,可是打人者没有出现过来照顾我妈,连电话都不接,派出所就叫我们走司法程序,请问律师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消费者维权
2018-12-30 13:58: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加害方承担。
  • 如果鉴定为工伤,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对于误工费问题,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果您能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如果您不能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 可以协商解决的侵权损害赔偿包括多种情况,比如关于医疗方面的侵权损害赔偿问题,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纠纷争议可以通过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有数字显示,目前协商解决的医疗纠纷达70%左右。
    现对此分析如下:首先,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没有特定的第三人参加。这种协商简单明了,但容易造成矛盾激化,特别在双方法律知识欠缺,协议书漏洞较多的情况下,往往达成协议后双方再起争端。

    其次,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达成调解协议。这种办法由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向卫生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在行政机关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从目前情况看,这种办法能及时平息事态,稳定双方的情绪。

    再者,当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可由人民法院主持双方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一经送达立即生效,具有强制执行力,并不得上诉。它的好处是法律效力高,规范性强。但医患双方要经历较长的时间。

    除上述三种法律规定的协商解决争议方式外,还有两种新型方式可以尝试,即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和律师参与或见证下的调解:

    第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后者主持调解达成协议。
    这种调解程序规范,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法定撤销事由,就成为合法协议,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但目前,调解委员会对调解医疗纠纷争议肯定缺乏经验,需大胆实践。
  • 医疗费并不包括伤残补偿金。这是两个概念,伤残补偿金是伤者在医疗终结三个月后自行找有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伤残鉴定,如评得上伤残的才有此费用,如评不上是没有的。另外,医疗费、伤残补偿金也是按照事故责任大小划分。
    当然,如对方车有买交强险的,就先由对方车保险公司先行赔付限额一万元医疗费及限额十一万伤残补偿费用,超出部分才按责任分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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