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不还,还黑我。我们不在同一个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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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1]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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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先与借款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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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借钱不还且在异地的,债权人可以先通过电话或者短信等途径与债务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追债,要求债务人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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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