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资询一个难题, 我还在着白你工作,薪水是6000,老总私底下补我3000,薪水发我3000,我九月份工作的,10月26日了,企业都还没发来薪水,现在我明确提出离职她们也不许我走,叫我等一个月,依照大道理我这个应该是实习期,并且都没有跟我签署有关的劳动合同书,我想问一下这类状况我要去劳动仲裁行吗?

仲裁
2021-03-31 02:42:3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公司满足员工要求,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
    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即不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也就是单位员工要求之日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有些分公司尽管没有法人资格也可以在其所在地劳动局申请仲裁,有些分公司因为没有法人资格的要到其总公司注册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
  • 可以,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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