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结婚一年多了?现在女方精神出轨不知道有没有肉体?????女方不想过了????男方要求补偿彩礼结婚办事的钱???精神损失费可能吗

2018-12-30 14:03: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男方出轨,一般是不会认定重婚罪的。法律对重婚罪有十分明确的规定,男方只要没有与第三方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话,就无法定重婚罪。重婚有以下几种情况: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行为属于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你们双方自愿分居就可以,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
    一方要求另一方支付精神损失费在我国法律山没有相关的依据,通常情况下,法院不会认同。
  • 您好!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解释中规定的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一起生活了的,就算共同财产,诉讼离婚可以分财产的方式分,如有证据证明女方有外遇,可以主张多分财产并要求给予损害赔偿
    鉴于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而且你的情况说的也不够详细,建议当面咨询,以维护你的最大利益。
  • 这种非婚同居的行为,本就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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