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三个孩子。我和老公没有感情。离婚怎么判?

离婚
2021-03-31 03:42: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在处理离婚子女的抚养权方面的总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因此,应当在“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总原则下,充分考虑父母双方具体的实际情况,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
  • 一般双方至少获得三个孩子中的一个孩子的抚养权,但也不是绝对有一方都会获得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假如抢夺隐匿子女、阻碍子女受教育或者阻碍子女与另一方联络会面。实践中曾有法官、学者认为这是一种无视子女成长规律的,失当的行为,由此不能相信行为人能为子女全面考虑,故而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
  • 争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最终还是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基本原则,三个孩子如何判决,需要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