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本公司的员工,现在我们全额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还没有享受国家的福利待遇,企业合理吗?

2021-03-31 05:07:5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但是当事人已经失业,并且不属于参保地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社保关系应转回户口所在地参保;
    2、具体手续可以事先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解除书、社保卡及缴费明细等,咨询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4〕70号):第二十五条参保人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在缴费期间跨统筹地区转移户籍的,可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入迁入地,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第二十六条参保人跨自治区流动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企业和个人都可以缴纳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统一缴纳,但缴纳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非用人单位统一缴纳的,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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