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位警务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逮捕了3名疑犯,当时疑犯犯得的违法倒书的案子,于是家人交了保证金,取保候审,谁知在这期间三名疑犯继续犯罪实施了诈骗,结果被当地刑警队在外地缉拿归案,而这名警务人员后来得知消息后,没有及时向当地公安局上交保证金,而过了一段时间后才上交,最后3名疑犯都被判了刑,落了案,而局里把保证金收回,一部分上交给了检察院,并给这名警务人员的派出所拨了2万元的经费,此案当时就结了,可是三年后。不知为什么检查院突然来人说要调查,说这名警务人员在办案中出现了差错,没有及时向上级汇报等等,就把这名警务人员及派出所另一名人员一同带走,到异地审讯,已经三天了,有的人说很严重,有的人说没事,他家人非常的着急,希望各位帮帮忙分析一下,谢谢了谢谢大家~~~~~~~

国家赔偿
2018-12-30 14:10: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拘是指涉嫌违反了刑法被拘留,公安机关有权以违反刑法为由最长关37天,在37天里会对嫌疑人进行调查取证,有证据会将案子移交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核后,看是否违反刑法,违反刑法会被逮捕,也就意味着会有起诉,审判,总之先会将人关起来,然后再逮捕。
  • 取保候审后一般要经过两个程序,一个是走检察院起诉科,然后法院审判;另一个是起诉科退检,公安补充材料,起诉科再退检,公安出具取消取保状态决定书。
      
    1、一个正常的普通刑事案件,分为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审查完毕后移送法院审判。
      当然侦查终结后,认为不构成犯罪或不需要刑罚处罚的,也可以不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认为虽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不需要刑罚处罚的,也可以不移送法院。
      
    2、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就有关案情进行讯问。
      按正常程序,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起诉意见书以及卷宗材料后,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就有关案情进行讯问。同时应当告知在审查起诉阶段的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
      
    3、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警方采取的强制措施之一,并不是最终的刑罚。
      取保候审其中有一条规定,就是必须随传随到,二次无故不到的,属于情节严重,依法是可以取消取保候审的,如果取消取保候审,那就是逮捕了。另外,取保期间,离开所居住的县市外出时,按规定必须事先报告,得到批准后才可以。有关规定最好能认真遵守,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案子立案后,正常情况下,最终都是要被起诉到法院审判的。
  •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临时强制措施,并不是无罪释放。因此,只要是初犯,取保后不致于危害社会的,在提供保证金或者担保人的前提下,一般是可以办理的。  由亲属向办案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公安机关审查确定。
  •   申请取保候审,应当在三天内给予答复,可以找相关部门给个说法。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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