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农民工在一家工厂工作了十多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也按产量支付,工资支付方式按现金支付。现在工厂被拆除,工人退休了。在这种情况下,工厂应该支付补偿金吗?赔偿金额是多少?如果需要向工厂要求赔偿的话,需要什么样的资料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31 06:32: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该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有地方法规对劳动定额作了特别的规定,如《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用人单位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报酬标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
  • 工伤发生以后,对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是因工死亡的劳动者及其遗属,在其得到工伤补偿时,工伤保险机构应支付一次性补偿金
  •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的,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双倍支付,对于工伤损失,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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