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父母还没有到结婚的年龄,但是我们两个分开了。我带孩子14个月了。这个人从来没有付过一分钱。现在我已经把孩子送回男方家三四天了。那人的父亲找借口不让我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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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不够
收养孩子的年龄,就无法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而收养人年龄不满30周岁,不符合《收养法》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
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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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