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的对方是全责任,当时要求对方赔偿2000元,修理多少由我自己负责。当时让对方赔偿2000元,修理多少与他无关,修理多少我自己补充,修理少了就赚钱!之后,他的保险公司损失了1400元,然后他要我把多出的600元还给他,我可以不还给他吗?

2021-03-31 09:29: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案并通知保险公司,通常是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条款,若你与保险公司的合同也是如此,保险公司会依照合同约定,以你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对你的赔付请求予以拒绝,所以我认为你将不会得到赔付。
    2、病人未经医院同意私自离院,若在别处医院所作花费或发生病情加重,你可以拒绝承担,由其本人承担有关费用,不过建议请医生就此情况给予证明。
  • 可以直接要求制损人赔偿即可,如果有需要可以进一步狗通,哈尔滨何律师、张律师
  • 在交强险范围内,各自由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2000元,你剩余的6000元按照比例,由对方赔偿70%即4200元,对方剩余的1000元,你赔偿她300元,最终,你到你投保的公司报销2000元,对方赔偿你4200元,你得到6200元,然后在赔偿对方3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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