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田地于2005年享受长沙60号令征收,房屋至今没征收,当时与村委会签订了协议,领取人口安置费3万元/人,协议上写明了我家可以享受生产留用地的分红,现在村委会将土地流转出售的分红却以我户房屋没有拆迁为由,不让我户享受,村委会这样合法吗?在我户与村上签定协议之后,我父母相继去世,他们有权享受这次分红吗?

拆迁补偿
2021-03-31 10: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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