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过后,转正才一个月的时间,公司老板又要求降低工资,说试用期改为三个月!!三个月后在慢慢的看表现原本合同是试用期三个月,老板说我比较好,提前通过试用期,就成了试用期三天。现在怎么又可以降薪并且又延长三个月成为试用期?这不是变相的逼迫辞职吗?还有一点就是还调换岗位!!!想问问大家,面对这种情况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2018-12-30 15:07: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强迫员工辞职是违反劳动法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写辞职申请书,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的行为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被迫辞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一、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几天?
    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尽管试用期离职无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诉单位就可以了,但最好还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领导认可后离职比较妥当。
    二、试用期辞职有工资吗?
    在试用期内,只要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 试用期延长的话,也一定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比如说工作时间一年的话,试用期不能够超过三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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