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3个人居住在两套房内,妈妈住56.19平方一套,我夫妻俩住102.8平方一套,这样两套房没有超面积。两年前,通过法院判决又多了买给儿子的婚房半套44.34平方。在我与丈夫名下就有两套半的房子,这样的话就超面积20平方了。我知道每个人按照60平方计算,我们可以有180平方是不用交房产税的,但是我们超面积了。请问超面积的那套房该怎么认定房产税?儿子那套房里的份额是这样的我们50%,儿子25%,儿媳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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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面积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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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实测面积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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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面积房要交纳一些房产税的,不过税率会有所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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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