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堂叔在自家围墙外铁门门口修了花坛,我家住他们家侧后方,因为修花坛后所剩空间太小,我家汽车无法从花坛边上开过到达我家门口。在他们修之前我妈已与他协商不能修,他不听。但并为找村委协调此事。修好后当晚被我爸敲掉。当晚他来找我爸理论,我爸妈没听到他在门外叫,没有及时理他,他用钉耙把我家防盗门敲坏,我爸闻声后出来因与他口交不合,打架了,但谁先打谁,各说一词。他弟弟闻声前来劝阻,未劝停,可能打架时我爸骂了他弟弟,他弟弟就和他一起打我爸,导致我爸身上多处受伤。2天后,我妈把敲下来的砖块帮他搬至他堆放其他砖块的地方,因堆在路上影响通行。他看到后,来我家质问我妈,得知我妈弄走砖块后,他转向破坏我们家菜园的网,因为我们的网挂到了他家房子的后墙边。我妈见状就去阻止他,推了他一下,谁知他摔倒了,爬起来后就殴打我妈,我妈报警,警察处理结果说我们不对在先,敲了他们家花坛,要求我们赔偿人工费500,另外他愿意承担我妈的医药费1500,修好我们的防盗门,不再修花坛。警察说他打我妈也是因为我妈推他,但他愿意赔偿医药费,已经很好了。如果我们不同意协调,那就立案,自己去法庭告他。我想知道,我们家真的触犯了这么多法律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