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堂叔在自家围墙外铁门门口修了花坛,我家住他们家侧后方,因为修花坛后所剩空间太小,我家汽车无法从花坛边上开过到达我家门口。在他们修之前我妈已与他协商不能修,他不听。但并为找村委协调此事。修好后当晚被我爸敲掉。当晚他来找我爸理论,我爸妈没听到他在门外叫,没有及时理他,他用钉耙把我家防盗门敲坏,我爸闻声后出来因与他口交不合,打架了,但谁先打谁,各说一词。他弟弟闻声前来劝阻,未劝停,可能打架时我爸骂了他弟弟,他弟弟就和他一起打我爸,导致我爸身上多处受伤。2天后,我妈把敲下来的砖块帮他搬至他堆放其他砖块的地方,因堆在路上影响通行。他看到后,来我家质问我妈,得知我妈弄走砖块后,他转向破坏我们家菜园的网,因为我们的网挂到了他家房子的后墙边。我妈见状就去阻止他,推了他一下,谁知他摔倒了,爬起来后就殴打我妈,我妈报警,警察处理结果说我们不对在先,敲了他们家花坛,要求我们赔偿人工费500,另外他愿意承担我妈的医药费1500,修好我们的防盗门,不再修花坛。警察说他打我妈也是因为我妈推他,但他愿意赔偿医药费,已经很好了。如果我们不同意协调,那就立案,自己去法庭告他。我想知道,我们家真的触犯了这么多法律吗?

其它
2018-12-30 15:08: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司法鉴定,提起侵权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编辑本段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 首先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 双方可以自己协商解决处理,并不是可以不经过公安机关,自己直接自行协商处理,当然,只要受害方完全满意,也是可以的,但是,所有的赔偿都需要驾驶人个人全部承担,像保险公司的其他单位和部门是不会帮助承担理赔什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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