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卖掉了我的农村房子,并签署了协议。现在后悔不想卖了。我能拿回来吗?

2021-03-31 11:13: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由此可知,该法并未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和出租,而房屋是固定于土地的地上物,房屋的流转势必会造成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即使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如果受让人为农村村民,只要出让人和受让人除买卖房屋占有的宅基地之外,没有其他宅基地,房屋买卖就不违反“一户一宅”原则,应当认定有效。如果受让人为城镇居民,其虽然不能享有集体土地使用权,但是宅基地可以被征用为国有土地,只要受让人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即可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此前提下也不能认定房屋买卖行为无效。
  • 您可以要求解除买卖合同。
  • 协商不成的,无法要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